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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林长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,进一步压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,全面提升我区森林资源管护水平,确保森林资源安全,特发布此令。
一、强化责任担当,全面落实林长制各项任务
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的第一责任人职责,坚持“带着问题去巡林”,常态化开展责任区域内的巡林工作,协调解决我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问题,对于重点时期、重要环节、关键区域,特别是中央生态环保督查、森林督查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问题,全面落实林长制各项任务。
二、加强部门协作,巩固森林资源管护成效
各部门要牢固树立“一盘棋”思想,健全部门上下联动、齐抓共管的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,推进信息化巡林建设,提升监管效能,严厉打击乱砍滥伐、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,加大植树造林、湿地保护等工作力度,不断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,及时核查上级下发的森林督查违法实时疑似判读图斑,做到早发现、早移交、早整改,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,巩固森林资源管护成效。
三、完善防控体系,维护森林资源安全
构建“区、村(居)、护林员”三级森林防火网格体系,完善联动响应机制,不断夯实防控能力,严控野外火源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,加强隐患排查整治,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燃,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;积极开展“清风行动”和“清网清夹”行动,维护生物多样性,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,增强群众保护意识;扎实做好椰心叶甲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,保障棕榈科植物正常生长。
四、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,助力乡村振兴
坚持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,因地制宜种好“六棵树”(即椰子、槟榔、橡胶、沉香、花梨、油茶),大力发展林下经济、森林康养、生态旅游,探索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林业产业,支持示范基地建设,落实奖补政策,促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,厚植生态底色,拓宽增收渠道,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动力。
区级林长:樊 木
区级林长:童立艳